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

申报条件

前提条件

1.申报企业需是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或2019年认定的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无需申报。

2.申报企业应在深圳市(含深汕特别合作区)工商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
3.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。

4.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提供的产品(服务)不属于国家禁止、限制或淘汰类,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基本条件

1.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。

2.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,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%。

3.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,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,但近三年以来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达到2000万元以上。

办理流程
辅导准备材料
申请
受理
审查
审批公示
材料清单

1.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

2.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

3.上一年12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(需体现社保缴费人数;如企业以合并报表数据申报,则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上一年12月份的企业社保缴费人数证明

4.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材料(在深圳信用网下载国家标准版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)。

5.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(如年度审计报告未体现研发费用,可补充提交研发专项审计报告)

6.如上一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以下,需提供近三年以来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2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(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备案材料、银行到账凭证、该项融资出让股权不超过30%的证明材料)。

7.其他要求文件

审批时限

约4个月

资助标准
  1. 以各区*策为准